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2023年部分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丰县西城区广场路2211号,邮编:136300,电话:0437-5215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丰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和上级相关要求,主要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各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软环境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东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查、负责监督、检查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运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示范单位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网上信息发布。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负责督导纳税服务工作。组织人事股负责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党委纪检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对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和实行责任追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东丰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优化、延续、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结合建设智慧税务工作要求,以线上线下双轮驱动,不断加大线上、线下减税降费宣传、纳税服务力度和深度,实现宣传辅导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准确公开办事服务清单和指南,充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度。我局已将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工作落实到位。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工作落实到位。全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类信息的来源、编制、审查、发布、监督以及对虚假信息的澄清等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支撑下,县局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内容把关、保密审核。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全局干部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进广大干部的沟通学习交流。内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各税费业务相关岗位的人员都受到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税收宣传工作中的创新性还不够强,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对上级部门还存在较强的依赖性,很多细节问题还亟待突破。三是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东丰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制度的细化工作,不断加以完善;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