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大街855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031320)。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西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根据实际工作,明确梳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步骤及处理程序,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工作信息。制发文件前标记文件属性,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对不予公开文件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2024年西安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严格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先审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公示栏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人员告知、简报公开等形式搭建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执法信息项目。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公开信息繁杂,信息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规范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西安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公开主动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二是增强公开透明度,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明确各个方面政务信息的内容细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三是提高公开规范性,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2024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