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6223/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大街855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031805,传真:0437-50318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安区税务局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一齐抓、同落实,营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依规抓好信访问题解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提高涉税舆情反应和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税公开,通过办税厅LED显示屏、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准确及时公开税费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事项、办税流程、办公时间及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不断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加强政策文件解读。通过组织“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税收知识,多种形式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提高宣传深度广度,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

3.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法公开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纳税服务方面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办税。在行政执法公开方面,依法公开了税务机关的权责信息、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等内容,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事项,积极运用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触摸屏,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推送税收政策信息,相关项目均按要求做好定期更新和定期检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发挥内控平台对税收工作的监控功能,及时发现、推送、核査风险防控疑点数据。充分发挥内控平台执法监控、内部管理、执法考评、过错追究各子系统功能,实时监控税收执法等方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5

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24

行政强制

2

+3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局将一以贯之落实好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