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相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区县信息公开栏目中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3649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03151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2年,龙山区税务局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建设,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内容。同时我局充分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政务大厅公示板等形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受理。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推送,确保第一时间受理。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次。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遵从”为宗旨,积极向社会公布了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与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与更新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坚决杜绝发生泄密事件及舆情风险。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

(五)做好评估考核工作。2022年,我局根据人员分工变化和最新税收政策,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并根据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龙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运行良好,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标文件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明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选择有待进一步创新。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规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当中,确定工作重点及目标,在今后工作力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培训质量。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辅导,充实理论知识,提高干部专业技能;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