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4/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双辽市辽河路2861号,邮编:136400,电话:0434-50931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双辽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务工作相结合,方便群众获取税务信息,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税收宣传服务团队,依托“线上+线下”,开展多样化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精准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构建多层级服务模式,打造体系化区域设置,实现“分区办税、专事专办”,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属区域,设置了税收宣传手册取阅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印制成册,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取用。
(二)依申请公开
双辽市税务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统筹各部门协调配合各项具体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和投诉办理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各类信息的来源、编制、审查、发布、监督以及对虚假信息的澄清等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三是强化过程实施。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支撑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内容把关、保密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馈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回复工作。持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结合实际,严格要求各公示事项责任部门,按规定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促进提升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双辽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细化、完善,二是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双辽市税务局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政务公开管理专业化水平,确保依法依规、稳步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