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在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税务局和公主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主岭市税务局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全市政务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为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公开最新税收政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减税降费、社保费改革、个人所得税汇算等政策,全方位、多渠道完善网站信息,通过文章、图片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积极服务工作大局。

(二)依申请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依照《条例》规范,严格执行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规定。2022年,公主岭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总结经验,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长春市税务局和公主岭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培训工作,增强公主岭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电子宣传屏、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宣传栏、市主流媒体等及时转载和主动推送各项税收资讯,推进各项税收政策的高质量落实。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主岭市税务局绩效考核,按考评标准对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公主岭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公众的参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还比较缺乏。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不断拓宽参与渠道。二是进一步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强化梯队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