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和梨树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4/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梨树县奉化东大街242号,邮编:136500,电话:0434-5056015,传真:0434-50560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持续拓展宣传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有效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县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市局网站主动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重要信息。二是强化税费宣传工作力度,紧紧围绕纳税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工作方面开展新闻宣传,在央广网、人民网、中国网等主流媒体发布税收宣传稿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坚决杜绝发生泄密事件及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布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征纳互动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向纳税人公开最新税收政策和相关涉税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提升和改进的空间: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围绕新时代宣传工作特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以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在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的基础上,组织干部开展《条例》学习,确保干部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