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由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4/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梨树县奉化东大街242号,邮编:136500,电话:0434-5056015,传真:0434-5056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积极响应社会关切,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二是及时发布政策资讯。紧盯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体,精准推送、解读、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不断强化平台功能。围绕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并及时推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税收知识等纳税人重点关切的热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各项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严格遵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完善信息保密审核流程,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反馈工作,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回复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屏幕、公示板等宣传平台及外部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时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不断完善公开方式,认真做好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开渠道畅通。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进行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相比,仍存在提升和改进的空间:一是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专业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纳税人最关心的内容为导向,及时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二是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的政务公开队伍、专业人才,从而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