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和梨树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4/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梨树县奉化东大街242号,邮编:136500,电话:0434-5056015,传真:0434-50560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心关切,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为线上渠道,以政务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厅办公区域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为线下渠道,对社会关心关切需要广泛知晓的,特别是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时限要求,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规范运转流程、提升公开质效。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实行“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的链条管理模式。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具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公民隐私等各方面把关,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及时、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馈工作,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回复工作。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结合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各公示事项责任部门,按规定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五)监督保障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对与《条例》要求不一致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按照考评规则进行绩效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相比,仍存在提升和改进的空间:一是内部工作程序规范性有待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梳理各类涉税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管理专业化程度,在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的基础上,强化对局内政务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辅导,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