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梨树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分为 6 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col/col29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梨树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梨树县奉化东大街242号,邮编:136500,电话:0434-5056015,传真:0434-50560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梨树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局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大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县局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建立公告栏、设立液晶屏等形式,公开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0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促进公开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定期维护市局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工作,做到有事项必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的新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实效。2020年,县局通过外网网站发布信息19条,对领导专栏、计划规划、人事任免进行了更新维护,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55篇。

(五)监督保障。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股室和税务分局所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6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2

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29

275

行政强制

2

+2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3

26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20年,梨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仍需更加丰富多样;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下一步,梨树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面对2021年错综复杂的疫情形势,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设置专人专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