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蛟河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蛟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蛟河市税务局根据实际工作,不断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梳理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蛟河市税务局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股室协调抓的良好局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蛟河市税务局将做到统筹分工、全面掌握、遵规守矩,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由国家税务总局蛟河市税务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由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组织培训学习,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突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相关政策解读,通过讲座、走访重点企业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在办税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宣传资料、涉税信息,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蛟河市税务局依托省市局网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了解税收政策、在线咨询互动的网络平台,便于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的重要途径之一,功能设计更加全面,业务覆盖更加广泛,办税方式更加便捷,满足了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业务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持续强化监督考核,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六类对外公开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蛟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需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

  下一步,蛟河市税务局一方面将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另一方面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对于税收政策解读等栏目,提供相应政策的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