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下称“永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纳税工作的基本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在公开政务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局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产生程序公开、合理,公开事项决策程序民主、科学,公开结果真实、可信、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网站对信息公开内容上进行了增加,我局对照新要求,对栏目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保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作用,将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永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机关内部职权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四)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