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船营区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船营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省、市局和船营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立足区局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准确及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办税指南、办税地图、A级纳税人名单等内容,链接省局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阅政策内容、办理条件、所需资料、政策依据等内容,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政策。

(二)将依申请公开内容不断规范、持续落实。严格按照新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更加注重群众视角,政务公开更有温度,本着便民原则,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按流程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按照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统计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无遗漏、无延时、无错误,对属于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例如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四)将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制度化。区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加强各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及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合规。

(五)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严格化。聚焦税收重点工作,严格把握公开范围,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依法、透明、便民、高效”为原则,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采用设置意见簿、公示板、电子触摸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接受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船营区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有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网站建设和丰富政府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2025年,船营区税务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日常管理。组织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及时性。二是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图片新闻,做到图文并茂,提升页面质量。三是持续做好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手段,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以多样化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船营区税务局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