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结合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及其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布税收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促进全市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昌邑区税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对公开的内容反复核校,加强审核把关。在日常工作中,由区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外部网站,积极发布涉税公开信息。同时,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深化提升办税服务大厅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信息公开资源整合优化,为公众提供办理指南、信息查阅、政策解读等服务,打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局主业主责,谋划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常态化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还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统一起来,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工作提醒,保障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