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国家税务总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吉林中新食品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常态化、依申请公开持续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化、平台建设规范化,监督保障严格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2年对机构概况和领导简介信息进行更新。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通过设置导税服务台、信息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宣传税收政策,公开政务信息;借助媒体力量,刊登政策法规资讯、税收改革新政等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效应;依托门户网站,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更新机构简介和领导干部信息;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举办纳税人学堂培训,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

  (二)持续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新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设立政务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申请渠道,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制度化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及分工,明确由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合规。

  (四)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规范化设置公开目录和发布公开信息,做到信息简明、准确。

  (五)严格化做好政务信息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作为各股(室)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信息重视程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信箱,面向社会公众接受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要加强;信息审查的力度还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还有待创新,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税务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一是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建立责任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三是提高创新意识,结合新媒体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提升信息传播的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