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邮政编码:132000,电话:0432-65136769)。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区局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建立公告栏、设立液晶屏等形式,公开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许可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二是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2020年《中国税务报》《江城晚报》《今日头条》等多家报社、网站刊登区局便民服务措施,宣传区局在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收收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三是依托税务网站进行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对各项应公开的项目进行公开。四是依托“12366”进行公开。区局注重通过“12366”咨询热线的方式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辐射面。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新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公开体系,2020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通过落实保密审查痕迹化管理形成对外信息发布的电子化台帐,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转单据形成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按照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的新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区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作为各股市考评指标纳入考核,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流程,通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沟通机制,确保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 公开基本目录,设置机构概况等3个一级目录和主要职能、政策文件、办税指南等16个二级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1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4

2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4

8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还存在短板。二是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现有平台比较单一。三是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新途径,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起群众与税务部门沟通桥梁。三是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诉求,要持续关注,及时受理。确保专人负责、定期反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