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德惠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5369/index.html)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北德大路2020号,邮编:130300,电话:0431-80509002,传真:0431-805092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税总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要求和办理流程,规范做好依申请工作。2022年,我局办结2021年结转依申请公开1项,2022年全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责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和舆情风险,扎实安全地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作用,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咨询、办理涉税事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纳税、缴费信息,逐渐改变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找窗口的习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覆盖面,避免大量聚集,降低疫情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听取纳税人、缴费意见建议,通过纳税人座谈会、企业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缴费人对涉税涉费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12366和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等平台推送的涉税涉费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政务公开依法依规、高效高质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提升,德惠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强化。
2023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二是全面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及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