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税务局和德惠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北德大路2020号,邮编:130300,电话:0431-80509222,传真:0431-805092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德惠市税务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理解,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03条、行政处罚3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布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专人专职负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将责任分解到岗到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配合,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平台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明确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同时还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设立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强化监督考核。结合税务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研究、细化指标,制定科学有效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并严格落实考核,以提升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常态化进行信息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设置信息公开专岗,并依照《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按流程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和时效性也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脱敏处理,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德惠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在2021年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德惠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