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榆树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5369/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健康路3791号,邮编:130400,电话:0431-80508666,传真:0431-805088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榆树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依托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75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榆树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作用,利用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管理互动平台两个系统及时进行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发布和受理,我局还利用钉钉沟通平台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活动,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最新的税费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机制,主动问计问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创新,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榆树市税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利用新媒体等平台,丰富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做好宣传效果的评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初审:贺亚军

复审:李东伟

终审:贺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