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健康路西段,邮编:130400,电话:0431-80508666,传真:0431-8050888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榆树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利用办税大厅、微信群、钉钉群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总局、省局、长春市局和榆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主动接受监督,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依托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8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第一时间受理。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与更新工作,扎实安全地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榆树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作用,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两个系统及时进行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发布和受理,我局还利用钉钉沟通平台开展纳税人学堂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充分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政策的学习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榆树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配合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要求,一事一审,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榆树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信息公开方面人才的培养,相关人才数量上比较少,特别是在涉及人员岗位调整时,该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为解决该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一是加强人员的储备,每个部门都培养一名信息公开人员;二是开展全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让干部们对该项工作都有所了解;三是学与考相结合,不定期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