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榆树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健康路西段,邮编:130400,电话:0431-80508666,传真:0431-805088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榆树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办税大厅、微信群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局干部中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和长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主动接受监督,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变化以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政务公开要求,推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成员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化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优化完善了符合本局实际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和协调解决涉税、涉费问题。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我局结合上级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准确鉴定,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榆树市税务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进一步拓展税企沟通联络机制,建立钉钉沟通平台和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满足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取政策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榆树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要求,一事一审,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2

17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97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8

2258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局党委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成效和进展,但仍然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基层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部门间密切联动、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应该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榆树市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建立“两微一端”新媒体公开平台和渠道,推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统筹联动和优化信息共享流程,推动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方位投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