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榆树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健康路西段,邮编:130400,电话:0431-80508666,传真:0431-8050888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榆树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和长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根据工作实际要求以及人员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要求,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和协调解决涉税涉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19年以来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工作推开以来,榆树市税务局通过电视台、信息港和微信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熟知相关政策。针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采取上门辅导、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印制6万余份各类宣传资料、政策汇编等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发放。局领导带头落实“三问、三送”走访调研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助力企业减税降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7 |
行政强制 | 2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釆购项目数量 | 釆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釆购 | 102 | 27.8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榆树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榆树市政府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指导和培训,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榆树市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完善和改进工作。一是面对2020年组织收入、社保费征收和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五是加大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