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九台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九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九台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促进了税务部门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九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部门,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坚决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宣传。将方便纳税人放在首位,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通过多平台进行公开,利用新媒体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电话辅导、悬挂宣传条幅、大屏幕播放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解读税收政策。
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九台区税务局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压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范围,安排专人在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其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办理完毕后做好登记存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是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九台区税务局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举措,推动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电话辅导、大屏幕播放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解读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九台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对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完善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九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税务局和九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局党委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成效和进展。但是,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相对狭窄。
下一步,九台区税务局将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渠道,做好日常维护的同时,结合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