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农安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农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农安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科学布置,统筹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有权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融入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定期考核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农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以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严格把好政务公开内容关,坚持及时、准确、合法、全面的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有关事项,提升公开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钉钉、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上门辅导、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方式,拓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覆盖面,满足了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获取政策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抓好工作部署,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积极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改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二是与地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农安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重点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提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