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农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农安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科学布置,统筹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有权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和职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办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融入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定期考核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强化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农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强化沟通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及时报送资料,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钉钉、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上门辅导、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方式,拓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覆盖面,满足了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获取政策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深入开展自查,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二是与地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农安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重点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提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