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农安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 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农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农安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局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和职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和协调解决涉税涉费问题。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农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农安县税务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进一步拓展税企沟通联络机制,通过钉钉、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上门辅导、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满足了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获取政策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项目,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给予绩效扣分处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认真梳理自查各类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农安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面对2020年组织收入、社保费征收和落实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方法手段,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各部门沟通衔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提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