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双阳大街1808号,邮编:130600,电话:0431-80508333,传真:0431-805083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局内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25条。其中,通过上级局门户网站基层动态公开74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公开4条,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开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逐级审批签字,确保内容合理合法合规,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力度,对于单位人事变动情况、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坚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和合理诉求。2023年共接收工单106笔,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社会评议、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培训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