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双阳大街1808号,邮编:130600,电话:0431-80508333,传真:0431-805083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9条。其中,通过上级局门户网站基层动态公开39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公开12条,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开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和监督等要求,对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实施后,我局通过电子书税务局和吉税办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精准推送,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确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工作平稳推进。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全年共接收工单60笔,均在限期内回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继续落实联络员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强化信息亮点挖掘,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保证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