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双阳大街1808号,邮编:100600,电话:0431-80508333,传真:0431-805083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热点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通过上级局门户网站基层动态、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及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信息发布前由发布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区局保密办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馈工作,保证对群众诉求的受理和反馈的服务效率,确保群众的“急难愁盼”有回音、有着落。全年共接到86笔工单,均在限期内按时回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二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日常督导,落实责任追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加强局内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按照样式丰富、内容规范、及时有效的要求,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