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双阳大街1808号,邮编:100600,电话:0431-80508333,传真:0431-805083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局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的切入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四力”要求,围绕服务“六保”“六稳”大局,通过长春税务系统征纳沟通平台、税企联络群、朋友圈和公开电话等多渠道扩散宣传,帮扶企业纾困解难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广泛宣传电子税务局、自助设备、微信缴费小程序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过“钉钉”连线企业及时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0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促进公开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定期维护市局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工作,对于单位人事任免、机构职能变动等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对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中“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本单位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及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加强政务公开的便捷性,让办事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认真做好12345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坚持做到每天查询12345办理中心交办情况,及时将转办件登记、交办、跟踪处理,加强与问题反映人的联系和沟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平台反馈。2020年,区局共接到12345服务热线转办单55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把相关公开信息按照职能划转到相应部门,不定期抽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95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7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发布的信息,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区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