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双阳大街1808号,邮编:100600,电话:0431-80508333,传真:0431-80508333)。

       一、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自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结合新机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强化落实,重点把握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对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加大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最新政策普及力度,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平台发布信息、召开辅导会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区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一律不予公开。

三是平稳推进涉税舆情引导。在处理涉税突发事件和市民投诉时,及时查明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发布客观信息,引导正确舆论方向,防止恶意炒作。注重规范执法,严肃干部队伍风纪,在税收执法或干部队伍出现问题时,迅速做出公开反馈,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确保税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8年7月新机构成立后,本单位通过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条,涉及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及分工、原稽查局职权变更、部门动态等内容。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 一是在局内档案室设置集中查阅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宣传手册发放点,设置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最新税收政策; 二是通过报刊、电视台、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在商圈广告位投放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广告,及时宣传税收新政; 三是先后举办了全区个人所得税改革辅导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业务辅导会,对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完成,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信息公开的形式还缺乏一定创新性。

       下一步,区局将充分利用地方媒体平台,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如开设广播电台专栏,使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多渠道高效便捷获取最新优惠政策,提高税收政策信息公开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