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55号,邮编:130031,电话:0431-80506111,传真:0431-80506441)。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门户网站。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决定1359条,行政处罚6485条。

2.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屏、公告栏、资料架等设备,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办税须知、操作指南等内容。设立“1+N+M”税e办平台,实现非接触式业务共享,涉税咨询响应速度大幅度提升。

3.自媒体平台。通过以“钉钉”为载体的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向辖区内纳税人发送政策电子书、办税指南等,全年推送8次,涉及辖区内纳税人1.17万户。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依托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办理;专人负责业务受理,每日查询申请情况。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宣传和辅导,在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中国吉林网等平台进行信息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使纳税人缴费人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了解区局工作动态,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6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的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提升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充分运用“1+N+M”税e办平台和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成立专家团队,统一制定回复口径,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关切。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有效督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二道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运行良好,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标文件要求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方式与手段的创新仍然不够丰富。

2023年,二道区税务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当中,确定工作重点及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努力丰富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