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55号,邮编:130031,电话:0431-80506111,传真:0431-80506441)。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门户网站。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决定3570条,行政处罚2986条。

2.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屏、公告栏、资料架等设备,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办税须知、操作指南等内容。设立“1+N+M”税e办平台,实现非接触式业务共享,涉税咨询响应速度大幅度提升。

3.自媒体平台。通过以“钉钉”为载体的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向辖区内纳税人发送政策电子书、办税指南等,全年推送12次,涉及辖区内纳税人2.6万户。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依托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办理;专人负责业务受理,每日查询申请情况。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宣传和辅导,在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中国吉林网等平台进行信息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使纳税人缴费人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了解区局工作动态,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5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的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提升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充分运用“1+N+M”税e办平台和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成立专家团队,统一制定回复口径,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关切。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有效督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二道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运行良好,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标文件要求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和程序与群众实际需求仍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的创新手段不够丰富。

2023年,二道区税务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当中,确定工作重点及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政务公开培训辅导,更新知识储备,充实理论知识,提高干部专业技能;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优化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