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55号,邮编:130031,电话:0431-80506111,传真:0431-80506050)。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做好工作推进。二道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序开展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积极拓宽途径、创新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务咨询台,纳税人微信群等形式加强与社会的互动沟通,主动公开税收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执法环境。
(二)健全机制,做好职责分工。局内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保密委员会共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三)注重管理,做好事务公开。二道区局坚持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更新单位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信息,并对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纳税人关切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5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92 |
行政强制 | 2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釆购项目数量 | 釆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釆购 | 4 | 179.1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还有差距。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开展。二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办税。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理顺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二道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