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宽城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统一思想,紧盯重点领域,紧抓工作推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

宽城区局紧紧围绕当前税务重点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精准、及时,切实做到信息真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宽城区局能够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工作办理流程。同时,持续加强部门协同,接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全力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宽城区局各部门能够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流程开展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宽城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工作部署,及时开展网站信息更新,持续推进宽城区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及时获取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宽城区局能够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同时,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自查,扎实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44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宽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少数干部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还有待提高。

2025年,区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

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实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查、更新和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初审:王晓萌

复审:张海峰

终审: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