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月路1188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05046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在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区局税务工作实际,宽城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宽城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加强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对网站进行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此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合规。

       (二)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在税收业务上,着力推进减税政策、社保费改革、个人所得税汇算等工作;在重大任务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宣传,积极服务工作大局。

       (三)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公益广告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市局门户网站、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各项税收改革新政;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有力推进各项税收政策的高质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0

行政强制

2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宽城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才还比较缺乏。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不断拓宽参与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