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关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南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503333,传真:0431-80503200,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377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和长春市税务局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聚焦减税降费、聚焦纳税服务、聚焦税收征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涉税政策动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托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南关区税务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对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提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南关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规范各项环节,做好合法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时限、格式办理答复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有据推动信息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优化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规范发布信息的审批流程,明确市局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南关区税务局将“互联网+”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查询机、信息公告栏等设施,公开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同时依托吉林省税务局和长春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栏目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南关区税务局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制度”的良性循环。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指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定方向,及时纠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致梳理后向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觉公示通讯地址、邮编、政务公开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南关区税务局在省、市局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在工作中仍存在需要提高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依托市局网站进行公开;二是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5年,南关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依托市局网站的基础上,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的联系,借助政府渠道发布税务信息;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进一步规范发布信息的审核流程,压实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升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推动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初审:黄克达

复审:骆   坤

终审:黄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