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关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南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503333,传真:0431-80503200,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377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关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关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条例》及工作规程,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制度规范,提高主动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线上以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长春市税务局网站、结合线下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区域、辖区内人流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做好主动公开。同时开展线上税收政策辅导直播,制作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辅导视频,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南关区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税务局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南关区税务局按照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相关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理顺业务流程,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收集整合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内容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及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税收事项,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吉林税务”“长春税务”微信公众号、“吉税·知”融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课程录制。通过税企微信群、钉钉群、QQ群,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确保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应纳尽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通过长春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模板及办公场所公示区公示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和税费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南关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持续改进:一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准确。三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及时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提高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促进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