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关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南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503333,传真:0431-80503200,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377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依托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准确的回复群众需求,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严格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确保申请公开信息不涉密、不违法。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从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栏目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依托各级各类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扎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抓好主动公开与税收宣传的深入融合。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一线部门,常态化开展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宣传辅导,积极推动“吉林税务”“长春税务”微信公众号、“吉税·知”融媒体平台等宣传推广。通过组织开展“小小税官办税体验”等主题活动提升“税收宣传月”宣传质效。积极对接各大新闻媒体平台,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解难题办实事等工作亮点开展广泛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时刻保持畅通,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南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持续改进: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再丰富;二是从事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再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南关区税务局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扎实做好系统和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维护和更新,持续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强化学习辅导,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强化局内政务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专业化培养,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及应对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