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关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37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0503333,传真:0431-80503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系统上级党委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流程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以《条例》为指导,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市税务局及地方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基层实际,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依托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做好网站区局信息公开栏目优化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基层执法公示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聚焦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税收执法服务等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及流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三是以基层政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主动公开质效。贯彻落实《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文件要求,融入地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一盘棋”,规范落实省、市税务局及区委区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数据对接到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扩展公开渠道,规范发布和维护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优化完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严格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确保申请公开信息不涉密、不违法,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共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管理,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依托各级各类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在依托省、市税务局平台做好公开及宣传。坚持将主动公开融入日常宣传辅导,在门户网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以办税服务厅、税务所为依托做好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宣传辅导,大力推广“吉林税务”“长春税务”、“吉税知”融媒体平台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开展税收知识问答、印制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汇编、发放税收营商环境宣传手袋、“税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等丰富“税收宣传月”宣传质效,坚持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以税收宣传增强政务公开辐射面和影响力,提升税收管理服务透明度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二是增强税收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税收舆情,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落实,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设立并及时公布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健全和完善公众公开监督、社会广泛监督,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透明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组织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计问需问效,促进代表委员进一步理解支持税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377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1 | 206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31 | 1118 |
行政强制 | 2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釆购项目数量 | 釆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釆购 | 1 | 3775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1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南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强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及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化程度还需提升、公开的内容、方式及渠道还需要丰富等等。
2021年,南关区税务局将持续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有力有效的手段举措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度基础。将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着重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将工作抓在经常、做在日常,形成运转有序、配合高效、规范严谨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学习辅导,提升政务公开管理专业化程度。要在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的基础上,强化对局内政务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理论联系实际水平和实践应对方面的业务能力,确保依法依规、正确做好主动公开及应对依申请公开。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渠道。要在做好系统和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维护更新的同时,依托“税宣月”活动、各类媒体、“吉税知”融媒体等载体平台,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高频事项、热点问题,在更多渠道、以更丰富形式推动公开。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