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67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5066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及时更新市局门户网站区局板块,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公告等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局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并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区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规定要求完成了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长春市税务局和经开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定时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做到一事一审,严格审查每条预公开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符合规定。安排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负责政府网站信息上报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依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长春市税务局和经开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准确及时更新区局应公开事项,扎实做好数据填报及运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稳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可以通过网站、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严把信息审核关,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填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确定专人进行录入公开,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公开举措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方面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区局将持续深入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配合上级部门积极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初审:李   磊

复审:王大威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