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67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506601,传真:0431-80506613)。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局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等工作,依规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市局门户网站区局板块,将部门机构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公告、咨询等服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把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资料发放点、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依托报刊、喜马拉雅、一直播等网络媒体,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开展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安排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负责政府网站信息上报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依规公开,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定时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做到一事一审,严格审查每条预公开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符合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长春市税务局和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准确及时更新区局应公开事项,扎实做好数据填报及运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稳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严把信息审核关,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填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报由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确定专人进行录入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设立局长信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改进工作方法,使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兼职人员工作任务较重。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合理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检查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