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局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紧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依托上级局门户网站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积极刊发宣传稿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局能够建立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始终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时高效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时间节点、公开要求、公开范围,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整理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上级局统一工作部署,区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统筹运用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载体,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明确任务分工和管理责任,并定期对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巩固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和需求仍有一定不足,例如: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规范调整、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创新拓展。2023年,区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形式,让公开内容更清晰具体。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工作主动性,让工作机制更顺畅高效。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倡导与时俱进,让公开渠道更丰富多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