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在门户网站规范完善机构概况、领导简介等信息。在日常工作中,区局紧贴群众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力求做到政策广泛知晓、成效广泛认同,积极争取纳税人缴费人的理解支持。2021年,区局共通过门户网站刊发工作动态10余篇,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新闻动态40余篇,取得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局能够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2021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各部门能够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流程开展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上级局统一工作部署,区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及时进行网站维护更新,持续推进区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各类信息,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同时,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深入开展自查,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建立规范、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锻炼提高。
2022年,区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