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长春市税务局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855号,邮编:130117,电话:0431-80507658,传真:0431-80507657)。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税务局以及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49条,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权力信息、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等,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审查流程和程序,重新对近年局内制发的文件公开属性进行评估。

(四)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要求,完成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编制工作,统一将梳理出的事项逐项上传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完善净月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流程。认真学习总局印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厘清各科室职能关系,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办理能力。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掌握理解程度。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7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0

12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9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3

287,500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理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职能科室职责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对《条例》掌握理解还不够透彻深入。

2021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净月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二是依据文件规定,充分厘清各职能科室关系,使公开部门和承办部门工作配合更加紧密。三是计划由法律顾问为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讲解与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