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长春市税务局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855号,邮编:130117,电话:0431-80507658,传真:0431-8050765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税务局以及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净月高新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重点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配合实施,上下联动、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平稳、高效、顺利推进。2019年,区局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补充。

(二)拓宽载体渠道,加大公开力度

拓宽畅通各类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是发挥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前沿阵地作用,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阅读架、大厅写字台玻璃板多种载体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欠税公告、行政许可、办税流程、纳税信用等级、公开电话等内容信息;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依托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长春市税务局网站、“吉林税务”、“长春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内容;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发声,全年通过《吉林日报》《长春新闻》等权威新闻媒体,对区局“百年发票展”、增值税有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减税降费助推企业发展”公益讲座等一系列重点工作进行了宣传。

(三)提升业务素质,确保公开质量

从工作实际出发,进行常态化培训。组织区局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修订的重点、要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与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以热点涉税问题为导向,及时公开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2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3

193,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理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2020年,净月高新区税务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规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当中,确定工作重点及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培训质量。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辅导,将培训深化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