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长春新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507222,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33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内容,逐项完整录至“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积极参与推进长春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上线。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违法。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栏目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从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管理,强化风险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长春新区税务局对总局发布的重要税收政策和政策解读进行了宣传。特别是在公益广告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实体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长春新区税务——“超级税话”》节目,共播出音频节目94期,累计播放量已达616.3万余人次。另外开展网络直播活动45期,视频累计播放量达425万余人次,确保疫情期间企业不出门也可以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有力推进税收政策信息公开的高质量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落实。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设立并及时公布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对外公开电话,通过多种渠道,提升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长春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如: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流程还有待进一步改进。2023年,长春新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