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长春市税务局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创业大街628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0507500,传真:0431-805075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长春市税务局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按照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汽开区税务工作实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部门,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突出围绕“六保”“六稳”大局,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公开宣传“减税降费”“复产复工”等相关税收政策,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依法依规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从基层实际出发,精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与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以热点涉税问题为导向,及时公开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对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编制本单位基层公开事项目录。依托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执法公示平台等,积极配合做好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认真梳理自查各类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8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44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76009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汽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汽开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处理流程,提高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