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焦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托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区局概况、领导简介等信息内容。通过中国税务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新华财经、中国吉林网等报刊和媒体发布信息32篇,全方位展示了东昌税务的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通过“税事e通”税费服务中心对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较好,不存在泄密情况,无违反《条例》要求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严把信息公开的政治关、保密关和舆情关,全面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宣传的深度融合,积极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将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融入政府信息公开之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活力。通过“税事e通”税费服务中心网络直播间、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内外网络等平台公开和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对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惠政策宣传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内建立工作目标制度,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讯地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教育相关干部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府公开人员队伍,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维护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