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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283MB151613X1/2025-02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9-05
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9-05 09:2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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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在市局党委、舒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为税收中心工作和改革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关键推动者和首要实践者的作用,引导全局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确保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统筹“收”“减”工作。税收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源,我局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提前征收税款、虚收空转。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坚持应收尽收,严厉惩处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上门宣传、纳税人学堂、线下培训等方式开展优惠政策宣传,依托大数据实现“政策找人”“送策上门”,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二)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惩处违法违规骗税行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以零容忍的态度、超常规的力度、强有力的调度,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稳、落快、落准、落好。

(三)落实税务执法风险清单内容。我局要求每名税务干部对每一风险项目要了然于心。通过对照执法风险清单,税务干部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中相关业务的执法风险防控,做到以风险清单为重要抓手,细化整改措施,提前预警防范,避免屡查屡犯,有效推动风险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不断完善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质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公文管理措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舒兰市税务局党委议事规则,2024年,舒兰市税务局认真按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舒兰市税务局工作的重大、重要事项。

(二)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对系统内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持续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送达,积极引导纳税人从电子税务局签订“电子送达协议”。二是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监察,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减少了税收执法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按照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首违不罚”清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认真落实一事不二罚、首违不罚等原则,切实杜绝任意执法、随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推动社会治理。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穿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让法治信仰在人民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加强与国家应急预案体系的对接。通过深入研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确保预案与国家体系相衔接。

(二)完善城乡居民保险集中征缴机制。城乡居民保险征收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成立城乡居民保险集中征缴应急处置小组,评估城乡居民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可能引发的风险,及时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进行监督、预警和应急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方面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从根源上减少和避免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认真学习税务行政应诉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并掌握出庭应诉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按要求提供涉税资料,对法院拍卖行为,协助组织应缴税款入库。

(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风险、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执法行为,充分利用金三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模块进行监控,对系统监控不完善的部分人工核实分析,每天由专人登录系统,查询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三)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立完善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机制,设立税费咨询和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实现诉求“首问负责、各方联动、快速响应”,进一步丰富“枫桥式”税务分局职能作用,第一时间响应纳税人诉求,助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交桥式”监督体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同级监督,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性。二是发挥“探头”作用,激活基层监督。

(二)强化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主动适应新时代信息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同时,进一步推广电子税务局APP,使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事项掌上办、随时办,提升便利化水平。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一)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思想疏导。我局党委加强对职级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压实领导责任,对重点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掌握党员动态,及时互通信息,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

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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